“稳中求进”就要及时化解金融风险

2011-12-20 | 发布者:jiadoudou | 来自人民网

  目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尚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国内经济运行总体态势平稳。但是,随着国际金融风险的传导以及国内宏观调控的持续推进,我国金融体系的风险也在不断积累。


  在此形势下,必须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潜在金融风险,才能维护金融体系的持续健康发展,为“稳中求进”的经济总基调保驾护航。当前金融系统集聚的风险突出表现在地方金融风险和民间金融风险两方面。


  地方金融风险


  2008 年以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平台数量增长过快,贷款规模迅速扩张,相关运营问题逐步显现,其潜在风险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以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情况的专项调查指出,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共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1万余家,较2008年年末增长25%以上,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成为贷款的供给主力。而审计署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报告显示,融资平台公司2010年底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4.97万亿元,占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46.38%,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分别占63.12%、16.38%、20.50%。规模巨大的融资平台债务带来了巨大的地方财政风险,还通过连锁效应给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最后有可能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乃至整体经济的稳定运行。


  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要经历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从银行业的角度来讲,一方面要充分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有效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对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实施动态管理,对信贷项目进行定期审查,以配合中央政府对融资平台资金流向的实时跟踪和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的风险监督能力,审慎地对待融资平台风险,严格按照银行信贷业务流程进行客观评估,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细化监管标准,同时加强贷后管理,及时化解风险。另外,在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过程中,一定要实行新老划断。在长期消化的过程中,以时间换空间,随着中国未来经济的增长,地方政府税源的稳定扩大,清理问题也将随之化解。


  同时,在明年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压力下,银行在发放新增贷款时并不意味着要采取“一刀切”式的停贷。对具有商业前景和稳定收益的项目,可以引入民间资本,进行资产证券化等,或者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和民间资本双重结合的方式发挥杠杆作用。如此引入竞争机制,不仅更加契合市场化要求,还能提高整体经济的运行效率,同时也为政府的退出机制提供了渠道。而对于商业化程度较低的公益性项目等,可以借鉴国外发行市政债的经验,在考虑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情况下发行地方债。


  民间金融风险


  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发展迅速,成为金融创新的主要源泉,但其巨大的风险也对金融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11年前三季度我国人民币存款增加8.11万亿元,同比少增2.09万亿元。与此同时,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加9.80万亿元,也就是说,银行体系的存款大量流失,民间金融体系已经占据社会融资规模的相当比例。大量的资金持续注入高风险投资领域,不仅会助长资产泡沫,也将使整个金融体系积聚大量风险。


  民间金融是正规金融的必要补充,但是,其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具有交易隐蔽、风险难测等问题,极易滋生违法行为。以民间借贷为例,过低的存款利率与过高的借贷回报吸引了庞大的民间资本,并呈现极度蔓延之势。从江浙沿海到内陆地区,从制造业延伸至商贸流通进而普通家庭,甚至于部分银行也将信贷资源暗渡陈仓从中图利,境外热钱更是觊觎已久。日益广泛的参与主体,不断扩张的地域范围,快速膨胀的资金规模,使我国民间金融市场错综复杂、险象环生。


  对于民间金融,要因时、因事而异,实施差别化政策,兼顾市场需求和潜在风险的平衡,鼓励发展满足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工具创新和服务创新。我国的民间金融有其出现的历史必然,唯有体制的深化改革才是治本之策,包括填补监管空白、完善政策法规、降低金融机构准入门槛,逐步将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开放,以及有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等,借此可以进一步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融资体系,推动民间金融规范化、阳光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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