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产品联合售后服务新模式

2012-12-06 | 发布者:杜立君 | 来自工程机械在线


  1、没有正确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制约措施,没有政策性的指导方针,各种制度不建全,整个体系管理混乱,会导致一定的矛盾出现。如果这种联合体有国家相应的扶持政策、完善的章程和科学的准入与退出机制,或者有相应的社会保险或基金作为后盾,外加能成为集团化公司上市融资的保障渠道,我想不会发生解体的意外。退一万步讲这种联合售后服务新模式是个实体联合体,是一个实体运行的机构,就象国家永远都会存在,我们没有必要担心它由于解体回到解放前,只能是越变越好,更不会造成所有参与者和用户的损失。


  2、个别企业的退出是否会对这种形式的联合体造成混乱,在这一点上本人认为只有参与的企业已经无法经营,企业宣布破产可能会退出这种形式的联合体,只要有科学的准入与退出机作保障,个别企业退出不会产生重大变故。当参与联合体的企业运行良好,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我想没有人会选择放弃一项对企业有利的事业。


  3、制造企业和维修企业不按规矩出牌,不重视整体利益,只顾自身企业私利,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决不影响整体运行,当然也完全有必要制定惩罚制度和行业封杀制度归避这种情况的出现,保证服务行业建康发展。


  4、工程机械产品联合售后服务新模式完全可以在保证企业利益、代理商利益和用户利益的前提下,釆用股份制合作方式运行。这样即为制造企业在原售后服务所投入资金的基上降低了费用,也减少了人员,提高了服务质量,企业受益,代理商减少负担,用户满意。


  5、工程机械产品联合售后服务新模式可带动工程机械产品后期产业链的发展,使制造企业不但在产品的源头创收,而且能一直沿伸到整个产品的中端行业和后期回收中正常获益,如;出保收费维修、回购再租赁、再制造以及报废回收等,完全可以从整个环节中获取更高的利益,现在工程机械市场的竞争更为激烈,大部分产品的整机销售利润已经处于微利水平,企业要生存发展就要寻找更多的利润来源,使企业利润来源多元化且稳定化,利用联合售后服务新模式这样一个综合性服务平台,以整机销售带动配件供应、售后服务等环节无疑创造了一个更为广阔的利润空间,如果服务维修企业(再造企业)通过售后服务在用户心目中建立了良好的形象,一流的设备,一流的技术,合理的价格,严格的管理必然后期的维修服务就不言而喻,制造企业也可通过对维修企业(再造企业)的多种投资方式再获利。


  6、工程机械产品联合售后服务模式实施中未经制造企业授权的情况下,不参与制造企业任何形式的产品销售和对某品牌的重点推荐宣传。真正在销售渠道区域代理商模式是最有效的销售方式,它的优势超过任何一种销售方式,包括4S店的整车销售(Sale),都无法与产品区域代理商模式媲美。企业又想建立4S店,但又怕会冲击产品区域代理商的利益,所以4S店有可能会影响到区域代理商利益底线,特别是最下游代理商。产品区域代理商模式看似原始但应该讲它是最高效的方式,所以工程机械产品联合售后服务新模式原则上不涉及产品销售渠道。


  7、工程机械产品联合售后服务新模式让更多的企业围绕自己的产品参与到联合售后服务中来,形成一个强大的售后服务大军,维修资源共享、通用零部件互通有无,产品品种互补。


  8、工程机械产品联合售后服务新模式更重要的优势是多家企业在服务资源上形成了合力,可以对某个地区、某个项目、某个国家的工程机械市场迅速发起联合服务行动。


  在这里我们仅仅对工程机械产品联合售后服务新模式进行探讨,以上观点也仅代表个人意见,欢迎关心工程机械行业发展的朋友共同参与这一课题的讨论,敬请行业专家和资深人士发表高见,为促进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发展尽力,相信不远的将来工程机械产品联合售后服务模式会在中华大地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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