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城镇化过程中的基础设施融资创新

2013-08-19 | 发布者:柴喜男 | 来自工程机械在线

 

  (二)突出问题

 

  一方面,下一阶段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总量依然较大;同时,现阶段的融资和财税体制却提出了诸多挑战,这些矛盾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的行政和财税管理机制存在“财权向上集中、事权向下下沉”的趋势。这表现在:(1)省、市两级作为高等级地方政府,财力雄厚;而县和乡镇两级作为低等级地方政府,财政紧张则成为常态,收入严重倚赖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等资。具体看,2010年,中国县及县级城市以下行政区域领土面积占比为93%,人口总数占比为72%,在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占比仅为33%,支出占比却达到48%。(2)土地作为地方融资的载体之一,在部分中西部省份中的分配中,土地指标的分配存在严重向诸如副省级等大型城市偏斜的情况。例如,贵阳市、武汉市、大连和沈阳市以及成都市的市辖区占其全省人口的比重分别是12.4%、17.5%、18.7%和17.4%;但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占全省的比重却依次达到35%、29.5%、24.5%和21.2%。(3)公共资源的扭曲配置。具体来说,城市的行政等级越高,所能集中的公共资源越充裕,公共服务水平越高,同时基本生产和生活要素价格相对较低。

 

  第二,融资平台作为一种特定意义上的金融创新,在严格的监管约束下,其融资能力也将逐步受到限制。自2011年审计署公布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审计报告以来,面对可能的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监管部门继续实施对平台贷款的从严政策,2011年明确强调“禁止展期和借新换旧”,一直到2013年年初中国银监会公布《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强调以缓释风险为目标,以降旧控新为重点,表明对平台贷款会持审慎态度。

 

  三、寻找可持续的城市融资方式:工具创新和体制改革

 

  在这些现实约束之下,下一阶段,为满足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需求,借鉴国际经验,合适的融资政策应该寻求在融资工具创新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做出必要的突破。

 

  (一)市政债

 

  从国际经验看,市政债是地方政府基础设施上建设最重要的融资模式。从发达国家的债券发展历程上来看,市政债是成熟且有效的地方政府融资手段,让政府的投融资活动接受市场的检验,让市场来定价也有利于提升市政建设本身的效率。美国是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最早的国家,也是当前世界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最大的国家。

 

  尽管从国际经验看,中国逐步实现从“城投债”到“市政债”的转变是必由之路,而且市政债和财产税的搭配组合,也将有助于解决我国城镇化发展的融资问题。但是,在新《预算法》框架下,如果要推动地方政府发债,就必然需要对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完善或者突破。

 

  因此,要想使市政债成为一种可行的融资途径,中国需要在财税制度和地方预算方面做出必要的改革,改变分权制的财税体系。

 

  (二)房产税

 

  在发达国家,房产税是地方政府最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也是主体税种。从跨国对比来看,房产税占比地方税收的比重在发达国家较高,在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较低。换言之,通常伴随着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房产税对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也愈来愈重要。

 

  对于中国而言,房产税可以改变土地收入的时间分布,是改变中国目前过度“土地财政”进行镇化建设融资的可选方案之一。现有的土地出让方式其实是将土地以及土地可能带来的收益一次性全部获得,而房产税则是在房产建成以后长限期获得收入流,如果房产税收入用于城镇化建设,那么就匹配了两者的资金与收益的期限问题。此外,城市未来财产税收入的多少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关联,城镇化投入加大,市政建设水平提高,未来城市的土地和房屋价值将不断提升,与之相关的财产税就提高,城市建设未来的偿还能力也会不断增强。

 

  (三)吸引私营部门参与

 

  从国际经验观察,私营部门和政府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发挥互补的作用。目前中国大量民间资本缺少合适的投资渠道,如果政府能够在私营部门的准入和退出方面,做出合适的安排,也有利于鼓励民间资本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发挥协调和互补的功能。从国际和国内实际操作经验看,如何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已经有不少可行的途径可以探索、总结和推广。

 

  例如,香港地铁公司的“轨道+物业”模式就可以在国内轨道交通的建设中进行借鉴吸收。香港地铁公司是世界主要城市地铁运营公司中为数不多的能够持续保持盈利的公司之一,其创新模式在于“轨道+物业”,地铁公司和政府达成协议,支付土地价格给政府获得车站和车辆段上盖及周边的物业开发权,香港地铁利用其专业项目管理体制以监督地铁建设工程及物业联动开发。此模式一方面利用地铁的便利使周边土地升值,利用物业开发回收增值,以补贴地铁建设成本,令项目获得合理回报;另一方面上盖物业同步发展,为地铁提供充足客源,增加运营收入。

 

  (四)其它可能的创新方式

 

  第一,ABS,对于巨额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是一种备选的方式。收费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厂等建设都需要大量的投资,建成以后将会形成大量的流动性极差的存量资产,但是这类资产有稳定的现金收入流。对于此类资产,通过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ABS)的方式,将流动性较差的存量资产变现盘活。ABS融资方式是20世纪70年代国际资本市场的最重要融资创新。

 

  第二,信托。信托公司可以对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股权或债权融资支持,也可以以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类资产发行受益权信托,改善流动性。信托公司根据项目目的设计出的信托产品,引导社会资金,以贷款、投资、出租等方式管理资产,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资金需求。

 

  第三,资产支持票据(ABN)。资产支持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2012年8月初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以来,南京城建、天房信、宁波城建、浦东路桥和南京公用控股共5家公司发行了总计55亿元的企业资产支持票据,多数票据的期限为1-2年,发行利率区间为5.3%-5.5%,为基础设施融资提供了有价值的探索。巴曙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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